院发[2018]53号
为全面提高学院学生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把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落到实处,经学院研究,决定进一步细化本科生导师制工作。
一、实施导师制的目的意义
本科生指导教师重点负责对学生的学业和思想进行指导,实现学生个性化成长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导师制是提升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学生教育培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实现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导师的选配及要求
1.本科生导师制学院分两个阶段在低年级(大一、大二)以及高年级(大三、大四)本科学生中实施,第一阶段,本科生从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始配备导师可由班主任兼任本科生导师一职,学生到大二第一学期开学初由学院统一分配导师,根据学院现有专任教师人数给每名学生分配指导教师,第二阶段,学院在二年级第二学期专业分流后进行,配备导师以专业为单位,合理分组,采取统一安排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配备,每名导师每个年级指导的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导师一经选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
2.本科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原则上为具有讲师及以上业务职务的专任教师。优秀硕士研究生和优秀博士生可以协助导师,参与指导学生。本科生导师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学院专任教师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3.本科生指导教师与学生互相选定后,按教学进程督促学生制定好学期计划,进行分类指导。
4.如涉及指导教师调整或学生调整,应由学生或教师提出申请,经系研究确定后进行调整,并报教学办备案。其它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决定。
三、导师的工作内容
1.对学生进行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认真带领学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结合学生个体发展特点,给予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业规划指导、学科竞赛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方面指导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专业思想,合理规划职业生涯。
2.带领和组织本科生参加研究生学术组会、学术交流会、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精神和严谨治学态度。定期召开学术座谈会,通过座谈会与学生交流思想,检查学生阶段学习情况,并运用网络等多种平台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为学生答疑解惑,指导学业,及时发现学业困难的学生,并对其进行个别辅导,助力成才。
3.实行分类分阶段指导。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特点,进行阶段性指导:低年级(大一、大二)导师重点在于熟悉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运行过程,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在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的使用、选课、专业及专业方向选择、学习进度和方法,以及未来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高年级导师重点在于指导学生进入科学研究领域或开展专业实践;指导学生承担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创新意识;加强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
4.每学期开学初督促学生制定学期计划,及时跟进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分析该学期需要完成的专业课知识,指导学生以科学的学习方法完成学业任务,并推荐本学期需阅读的专业书籍,培养学生养成自主学习习惯。
5.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为学生搭建实践平台,创造企业实习锻炼、出国留学等机会,从而促进学生实践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四、导师的工作管理
1.工作周期:导师从本科生一年级开始工作,工作周期四年。学生选课前和每学期开学初,指导教师必须与学生见面;与学生面谈和集体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2.建立档案:学院教学办公室建立年度导师指导档案,学工办建立学生接受指导过程档案。
3.考核奖惩:学院每年对导师工作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导师工作满意度的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满意度、所在班级学生的平均学习成绩、补考率、英语四六级过级率、竞赛项目、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竞赛活动的参与人数和获奖情况等,其中竞赛项目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挑战杯竞赛和学生科研立项(以类为单位统计)等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竞赛活动,学科专业竞赛活动项目和竞赛项目均以教务、学工、团委认定为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学院考核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学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40标准学时单独计算教学工作量。学院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导师,并给予表彰,在晋升职务或职称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对不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导师资格,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由学院改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