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达的“吉林大学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推免生工作进程表”和“吉林大学2020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我学院推荐及招收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推荐原则
研究生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水平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9人)如下:
组 长:张铁华
副组长:周亚军 潘风光
成 员:庄 红 梅士伟 孙春燕 于亚莉 叶海青 陈露(学生代表)
(二)学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推免生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7836360。
(三)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高福和
成员:许 鹏 郝 慧 赵昌辉 李薇茹 宋冬辉(学生代表)
(四)学院推免生工作纪律检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联系电话:87836350
三、推荐形式
学校坚持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推荐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选拔的推荐形式。
(一)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校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是为了健全和完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择优推荐本科生免试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硕士再转段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
(三)“创新人才”推荐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选拔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或在某一领域做出创新成绩的学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创新人才推荐的遴选条件和工作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五)“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并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
四、常规推荐遴选条件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5;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
2.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三)综合排名要求:
综合排名是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大学英语I和大学英语(语言能力提高)不计入成绩排名。
学院按课程成绩绩点排名标准进行专业排序,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1.常规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30%。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40%。
3.“创新人才”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
4.“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
5.“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6.我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的情况(如:受到校规校纪
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剔除后,学院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7.截至推荐免试成绩考核排名开始,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推免成绩不少于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8.对确有学术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领域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和外语成绩限制,但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
9.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复学学生,在符合“创新人才”推荐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五、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一)选拔推荐
1.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具体条件,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确定各专业推免排名课程(指全部必修课及学院限定选修课程),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
3.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推荐限额的120%有序确定申报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面试人选。并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相关学院负责补偿政策人选的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名单上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它特殊推荐形式由相应部门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4.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吉林大学推免生推荐办法、推荐名单。通过系统审核的推免生在系统内进行注册。
(二)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学院与之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将不会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
(三)学院在学生毕业前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六、推荐名额分配(若有排名靠前者主动放弃申请,排名靠后者的名次则依次提前。)
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2020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
专业 |
学生数 |
推免指标 (常规) |
本硕博 人数 |
推荐面试人数(120%) |
学院推免指标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74 |
9 |
3 |
14(含本硕博) |
常规:20 本硕博: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81 |
11 |
0 |
13 |
总计 |
155 |
20 |
3 |
27 |
六、常规推荐
1.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序。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学院按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面试人选。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志愿组织面试,提出推荐意向。
3.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审定后,按实际限额择优确定推免生人选。
4.学院按照研究生入学复试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进行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复试合格的学生最终确定为推免生录取人选。推免生录取人选不再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
5、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推免生根据公布的推免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
6.学院按照分配的实际推荐限额确定面试通过的最终推免学生名单要并上报学校。所有推免名单分别由学校及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经学校审批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由吉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向教育部备案。
七、推荐安排
教育部自2014年起对推荐免试程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工作阶段,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的推荐工作也将于2019年9月25日全部结束。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我校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八、学院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负责单位 |
完成期限 |
布置推免生工作,公布学生成绩及名次 |
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
9月8日 |
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细则、方案。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确定各学科专业点招收推免生计划,报研究生院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
9月9日 |
召开学生大会,公布、划拨限额,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
9月10日 |
公布入围学生名单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
9月11日 |
学院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名单,公示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
9月13日前 |
符合创新推荐、支教、2+3辅导员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
学生所在学院 |
9月16日前 |
组织创新、支教、2+3辅导员人选资格审核,面试选拔,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名单,并进行公示。 |
相关部门 |
9月18日前 |
上报本单位推免生数据并进行系统校验,修改错误信息等 |
各学院教学秘书 |
9月20日-9月24日 |
招生办将各学院推免生数据上传至“全国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由主管部门审核信息。 |
招生办公室 |
9月25日 |
推荐工作全部结束 |
|
9月25日 |
九、推免面试工作
面试说明:
面试时间:2019年9月12日13:00
面试地点:和平校区食品楼三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五分钟,其中包括英语自我介绍。
成绩计算
成绩组成总成绩=学业成绩×70%+ 专家面试成绩×30%。
其中,专家面试成绩=外语10%+综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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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9日